本公司始终努力完善内部控制体制并正确运用,并携手事业公司和职能公司妥善检查其运用状况。

(1) 集团的经营管理

  1. 根据“SCREEN集团经营纲要”中规定的本公司集团各公司的角色和责任,以事业为单位,落实系统化的集团公司管理措施。
  2. 派遣本公司或主管集团公司的董事、管理人员或指定员工担任本公司集团各公司的董事或监事等,以管理、监督各公司的经营状况。
  3. 内部监查部门根据本公司之内部监查实施计划,为集团全体实施内部监查。
  4. 当集团各公司决定重要事项时,依据“责任权限规定”,由本公司或事业公司、职能公司做事前审批。另外,本公司在集团内导入了打破公司框架限制,允许选择审批路径的系统并加以运用。
  5. 本公司任命负责公司战略的管理人员;各事业公司和职能公司任命负责CSR的管理人员,以确保内部管理的运作和实施。

(2) 合规

  1. 依据“SCREEN集团CSR宪章”的行为规范,为了促进日本国内外集团各公司理解相关内部合规内容,本公司为各公司提供内部教育培训。另外,本公司也针对特定主题和对象实施合规教育。
  2. 关于“SCREEN集团企业伦理查询热线“之集团内部通报系统,本公司引入了Navex Global,是一个多语言兼容的全球通报系统,以尽早发现日本和国外的不当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。

(3) 风险管理

  1. 根据SCREEN集团风险管理纲要和相关规定,SCREEN集团各公司识别业务风险并致力于减低风险。 透过负责监控整个集团之风险管理情况的集团风险委员会(每年召开两次会议),确定整个集团的共同风险及重要风险,决定风险管理的方向。
  2. 依据“事业持续管理规定”之完善应急应对措施,在各据点开展模拟灾害情况的训练和演习。作为防止新冠病毒感染的对策,本公司实施了包括集团海外公司在内的传染病大流行的BCP。

(4) 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

  1. 本公司在本财政年度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,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,并监督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。
  2.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成员组成,包括四名外部董事。 为了确保执行职责的合法性以及加强监督职能,按照董事会条例的规定,董事人数中至少需有三分之一为外部董事。
  3. 本公司在本财政年度召开了13次经营会议,审议经营执行情况,并协助董事会和代表董事进行决策。

(5) 监事的实效性

  1. 监事需出席董事会以及经营会议等重要会议并陈述意见,同时需听取内部监查部门、内部管理部门和合规部门等的报告。
  2. 本公司设置了专门辅助监事履行职务的部门,并配置了专职员工遵从监事的指挥。